深圳市级
一、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
已在深工作、来深自主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达成工作意向的人员。
认定类型: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
二、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孔雀人才)
A、B、C类人才。
三、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资助标准及方式:
(一)奖励补贴。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60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
(二)工作经费。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经费标准为100万元,一次性发放至用人单位。
四、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
资助资金:最高150万元。
申报时在符合条件的单位担任以下职务之一:
1.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以及金融机构副职以上的高管。
独资或合伙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2.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内设一级部门主要负责人。
3.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担任一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以上在研重大纵向课题负责人。
获得自主申报名额的单位,可在自主申报名额内申报在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不受上述职务要求的限制(自主申报预分配名额根据申报单位相关信息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企业根据系统提示填报,最终可申报名额将根据总体申报情况按奖励分配方案进行确定)。
4.2017年证书仍有效的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以及获得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金资助的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和项目负责人,可不受工作单位及职务限制。
五、深圳市人才伯乐奖
资助标准:
每引进一名两院院士等杰出人才,奖励20万元;每引进一名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人才、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领军人才、我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地方级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A类和B类人才,奖励10万元。每个新入选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团队或“孔雀计划”团队,奖励15万元。
由符合我市杰出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作为团队带头人的创新创业团队,贡献突出、影响较大的,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可申请最高至200万元的奖励。
“人才伯乐奖”原则上发放给引才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的,由用人单位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提出申请,奖金分配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创业资助
资助资金:最高500万元。
申请内容:对来我市创办企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创业项目予以资助。
七、深圳市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资助
资助资金:最高1亿元。
申请内容:对来我市工作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资助。
八、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团队资助
审批内容:对来深圳市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资助。
资助标准:单个团队项目平均资助强度2000万元。对具有成长潜力、但未入选“孔雀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最高资助500万元。
九、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技术创新
资助资金:最高100万元。
申请内容:对来我市工作并担任研发项目负责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研发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予以资助。
十、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场租补贴
申请内容:
对已获得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创业资助、团队资助或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资助的企业予以场租补贴。
资助方式:
自企业设立之日起二年内给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每月每平方米30元场租补贴,自企业设立之日第三年给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每月每平方米15元场租补贴。
十一、深圳市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
资助标准:
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分为三个等级:一等资助100万元,二等资助50万元,三等资助30万元。特别优秀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深圳区级
宝安区人才工作分项资金
政策待遇:按所获得市奖励补贴额度1:1的比例给予600万元配套奖励补贴。
企事业单位设立的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配套资助
政策待遇:在市开办经费资助基础上,给予市资助额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资助。
市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追加奖励补贴
政策待遇:对市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按所获得市奖励补贴额度1:1的比例追加奖励补贴。
区级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政策待遇:给予20万元奖励补贴,分三年发放,发放比例为5:3:2。
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配套补贴
政策待遇:
1.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落户我区的,给予上级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资助;
2.国家“千人计划”、“特支计划”专家、广东省领军人才到我区创业,符合条件的可给予创业企业10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资助;
3.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深圳市“孔雀团队”,落户我区开展科技项目攻关的,给予市级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资助;
4.对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预备项目团队,给予市级资助经费、最高25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资助。上述资助不可叠加,项目升级时按同级资助标准补齐差额。
龙岗区深龙英才计划
一、创新创业类
1.创业资助。
对创业领军人才,按照上级奖励补贴额度1:1给予最高300万元创业资助。
2.创新资助。
对创新领军人才,按照上级奖励补贴额度1:0.5给予最高150万元创新资助。
3.场地费用补贴(含场地租金、装修、物业管理等费用补贴,下同)。
对创业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按其所获创业资助额度1:1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场地费用补贴。
4.股权投资。
对创业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区股权投资资金优先投资,投资额最高1000万元。
5.对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给予以下支持:
(1)创业资助。
对获深圳市创业资助的出国留学人员、获深圳市资助的创客个人或团队带头人,按照市资助额度1:1给予配套资助;对其他青年创业人才,给予20万元创业资助。
(2)创新资助。
对创新创业团队的技术骨干,按《龙岗区深龙创新创业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有关规定支持。对其他青年创新人才,给予10万元创新资助。
(3)场地租金补贴。
对青年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的场地租金补贴。
二、文化创意产业类
(一)认定奖励。对经认定的领军、骨干、优秀、后备人才,可分别获得100万元、7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二)贡献奖励。人才所在企业(机构)从人才认定当年度开始,新增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增加200万元及以上、增长率达20%及以上,对任职的领军、骨干、优秀、后备人才分别给予企业(机构)形成新增营业收入的5%、3%、2%、1%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文体旅游类
对文体旅游人才给予以下扶持:
(一)全职引进。全职引进的人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拔尖人才可获得税后150万元资助, 骨干人才可获得税后100万元资助,优秀人才可获得税后50万元资助。
(二)柔性引进。柔性引进的人才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得少于2年,并每年在龙岗区工作累计一般不少于 3个月。拔尖人才可获得税后60万元资助,骨干人才可获得税后40万元资助,优秀人才可获得税后20万元资助。
对人才团队按引进方式给予以下扶持:
(一)全职引进人才团队:全职人才团队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经评审认定的全职引进人才团队给予工作经费资助最高300万元。
(二)柔性引进人才团队:柔性人才团队服务年限不少于2年。经评审认定的柔性引进的人才团队给予工作经费资助最高100万元。
四、卫生计生系统类
五、企业经营管理类
六、高技能类
【人才安居】
(一)A、B、C类
1.A类人才包含杰出人才和其他A类人才。
杰出人才家庭:可申请免租住房(220平方米左右),或申领1万元/月的租房补贴。
其他A类人才家庭:可申请免租住房(150平方米左右),或申领5000元/月的租房补贴。
2.B类人才家庭:可申请免租住房(130平方米左右),或申领4000元/月的租房补贴。
C类人才家庭:可申请免租住房(100平方米左右),或申领3000元/月的租房补贴。
3.A类人才在龙岗区工作满10年且免租期限届满后,被认定为贡献突出并取得本市户籍的,可申请赠与所租住房或分别给予杰出人才1000万元、其他A类人才600万元补贴。
(二)D、E类
D、 E类人才家庭:可申请建筑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人才公租房(租金按照市场基准租金的30%计算),租期为任期内且不超过10年。
【龙岗区智库人才】
资助标准:最高可获得20万元的资助。
罗湖区“菁英人才”
认定分为A、B、C三类。
A类人才可获得一次性安家补贴50万元,B类人才可获得一次性安家补贴30万元。
1.对C类人才经过申报、现场考察和评价的创业项目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按照每月5000元的标准给予每个C类人才创业项目工作场所物业补贴。
“福田英才荟”计划
认定标准:
Ⅰ类“福田英才”为辖区的深圳市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孔雀计划”A类和B类人才;
II类“福田英才”为辖区的深圳市后备级人才、“孔雀计划”C类人才、福田区A类成长型人才;
III类“福田英才”为辖区的福田区B类成长型人才。
奖励标准:
新认定为深圳市杰出人才的给予120万元奖励;
新认定为国家级领军人才(“孔雀计划”A类人才)的给予60万元奖励;
新认定为地方级领军人才(“孔雀计划”B类人才)的给予30万元奖励;
新认定为后备级人才(“孔雀计划”C类人才)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南山区“领航人才”
【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资助】
资助标准: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资助。
龙华区
龙华区龙舞华章计划(高层次人才)
(一)龙华区成长型高层次人才认定
(二)龙华区高层次人才认定
申请内容:
高层次人才,是指2016年8月28日起经区受理、确认的龙舞华章计划高层次人才,分为龙舞华章计划A类、B类、C类。
1.龙舞华章计划A类人才为市确认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孔雀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
2.龙舞华章计划B类人才为国家各部委、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高层次人才。
3.龙舞华章计划C类人才为区确认的成长型高层次人才。
(三)龙华区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奖励补贴标准:
1.龙舞华章计划A类人才按照市给予的160-300万元奖励补贴标准,予以等额配套奖励补贴。
2.龙舞华章计划B类人才按照市后备级人才奖励补贴标准(160万元)的80%给予奖励补贴,即128万元。
3.龙舞华章计划C类人才(成长型高层次人才)按照市后备级人才奖励补贴标准(160万元)的40%给予奖励补贴,即64万元。
龙华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补贴
奖励标准:
每引进1个团队最高奖励50万元;每引进1人最高奖励10万元。
盐田区
“梧桐凤凰”共分为 A、B、C、D 四类:
A类为辖区的深圳市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海外A类人才、有效候选院士;
B类为辖区的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海外B类人才;
C类为辖区的深圳市后备级领军人才、海外C类人才;
D类为辖区认定的成长型人才。
奖励补贴:
(一)新引进和新认定的“梧桐凤凰”A类人才中,给予深圳市杰出人才100万元工作经费和600万元奖励补贴; 给予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海外 A 类人才和有效候选院士300万元的奖励补贴。
(二)新引进和新认定的“梧桐凤凰”B类人才,给予200万元的奖励补贴。
(三)新引进和新认定的“梧桐凤凰”C类人才,给予160万元的奖励补贴。
(四)新引进和新认定的“梧桐凤凰”D类人才,给予10万元的住房补贴。
坪山区
【坪山区高层次专业人才(团队)认定】
申请内容:
高层次专业人才是指认定的Ⅰ、Ⅱ、Ⅲ类高层次专业人才,所称的高层次专业团队是指认定的Ⅰ、Ⅱ类高层次专业团队。
【高层次人才(团队)综合保障】
(一)人才补贴标准
1.区I类高层次专业人才,按照市给予的160-300万元奖励补贴标准,予以等额配套奖励补贴。
2.区II类、III类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为15万元。
3.高层次专业团队:
(1)区工类高层次专业团队奖励补贴标准以获得该级别市级奖励补贴标准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执行。
(2)区II类高层次专业团队奖励补贴则根据团队的创新能力、业绩贡献等内容组织专家评审,给予300万元奖励补贴。
(二)管理服务期内,高层次专业人才(团队)层级发生变动的,其奖励补贴重新核算,已发金额合并计入变动后应发金额,但高层次专业人才获得的奖励补贴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00万元,高层次专业团队获得的奖励补贴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光明新区
光明新区“鸿鹄人才”“鸿鹄团队”
一、“鸿鹄人才”认定
杰出人才、精英人才、成长型人才(科技创新类、经营管理类、技术技能类、综合类)
二、人才及团队奖励
【人才奖励类】
对在新区创新创业的“鸿鹄人才”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自评定之日起5年内,按年度等额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一)杰出人才给予600万元奖励;
(二)精英人才分别给予A类人才300万元、B类人才200万元、C类人才120万元、D类人才80万元奖励;
(三)成长型人才给予60万元奖励。
【人才创业奖励类】
“鸿鹄人才”在新区创业,根据实际需要,给予2000平方米以内,不超过3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50%的场租补贴,最高补贴300万元。具体补贴金额参考实际租用面积及新区生产研发场所的平均指导价申请。各类人才补贴标准如下:
(一)杰出人才最高补贴300万元;
(二)精英人才A类最高补贴200万元,B类最高补贴160万元,C类最高补贴120万元,D类最高补贴100万元;
(三)成长型人才最高补贴80万元。
大鹏新区
一、高层次人才奖励
(一)奖励补贴
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高层次人才按所获市奖励补贴额度1:1的比例追加奖励补贴,即,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
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
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
(二)工作经费
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经费标准为50万元,一次性发放至用人单位。
二、“鹏程计划引才伯乐奖”
对成功引进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人才、“万人计划”人才、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和人才的,每引进一人(团队)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
三、人才安居
免租金住房、购房补贴、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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